(记者 王雪漫)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该意见,到2017年,我市征信系统框架、法规制度和监管体系基本确立,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基本建成。到2020年,全市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全面建成。
我市将以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逐步建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树立“诚信唐山”的良好形象。
政务诚信建设,主要包括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府示范引领,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政务监督,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商务诚信建设,主要包括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领域信用建设和各行业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社会诚信建设,主要包括卫生计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等领域信用建设和自然人诚信建设。
司法公信建设,主要包括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系统公信建设,重点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公平,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档案,促进规范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