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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公司女副总挪用400万元资金被刑拘

A-A+2015年5月24日09:05唐山晚报评论

  本报讯 近日,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400万元的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女)被抓获归案。

  据介绍,刘某2005年投资成立房地产咨询公司做起了生意。2010年,某物贸集团负责人在业务往来中与刘某相识,聘请刘某担任其下属的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主管贷款业务,刘某欣然答应。

  2014年1月,刘某的房地产咨询公司由于业务原因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刘某求借无路之际,利用职务之便,向公司债务人冯某催要借款,并将共计400万元的款额打入自己经营的房地产咨询公司的账户用于周转。今年5月初,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员在与冯某交谈中发现刘某有挪用公司资金的嫌疑,遂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经公司内部调查确认事情属实后,公司相关负责人于5月8日来滦县公安局报警。接报警后,滦县经侦大队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掌握证据后,该队立即进行安排部署,于5月18日在山东将刘某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海波 俊杰 贺猛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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