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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警方查办一起阻碍环保执法案件

A-A+2015年6月8日15:36新浪河北唐山频道评论

  近日,唐山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与丰南区公安局紧密配合,迅速查办一起阻碍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执法案件,对违法人员高某某、郑某某两人依法行政拘留,有力维护了环保部门正常执法秩序。

  5月30日下午,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在对丰南区岔河镇某公司执法检查时,遭到公司内部人员阻挠,被困于厂区内。随后,市环保局监察支队立即向市公安局环安支队报警。接警后,环安支队迅速联合丰南区公安局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得知阻碍执法人员已离开的情况下,办案民警放弃周日休息时间,通过对现场录像及车辆信息排查,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身份信息,并围绕其经常活动地点开展工作。6月1日下午,迫于压力,违法人员高某某主动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其与郑某某于5月30日下午在该公司内对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进行阻挠的违法行为。目前,此案已由丰南区公安局受案查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高某某、郑某某两人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分别被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正告:环境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环保部门正常执法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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