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被告人来自不同省市,年龄主要以80后为主,其中也不乏有70后甚至50后,而他们的职业除有公司老板、无业人员外,还有一批医务人员参与其中,既有医生又有护士。
江西南昌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12名被告获刑
多地作案,“圈养”供体近40人,非法获利高达150余万元。江西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25日对一起特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2年至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
2011年5月,被告人陈某、莫某某与蒋某某(另案处理)商议进行人体肾脏买卖。其中,蒋某某负责招揽、圈养供体及做人体肾脏摘除手术,陈某负责将摘除的活体肾脏售卖。这一团伙先后组织成员在广西兴安县,江西南昌市、景德镇市三地从事非法肾移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