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雪威 通讯员陈晓东、陈志婧)为确保贫困学生圆梦大学,近日,宣化区出台《“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实施细则(试行)》。据悉,这是我省“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首个实施细则。
该《细则》规定资助对象为在宣化区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当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录取的贫困高中毕业生(纯文化类)。规定认定了贫困学生的四个基本要件,包括学籍状况、录取院校、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凡在当年高考申请本年度助学金的学生,学籍必须在宣化区,学习成绩优异,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并且家庭经济困难,为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细则》还规定: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之内,其家庭中有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生活困难的有重大疾病医药开销的家庭,可以申请。
“我们现在正按照新出台的《细则》对143名申报者进行核实,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团宣化区委书记王霞介绍,2006年宣化区开展“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以来,十年间筹资额度36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3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