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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A-A+2014年3月31日11:13中国新闻网评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4月7日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通知,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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