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4月1日电 以能找到人替别人打官司为名骗取他人财物。3月30日,保定南市区公安分局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家住南市区的杨某现年28岁,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借其原来在某县公安局当过临时工的便利条件,谎称自己是民警,四处招摇撞骗。
2012年年初,满城县田某因唢事与邻居发生争吵并被打伤,事情过去一年多未得到解决。此时田某偶遇杨某,杨某称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都熟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有关系,这点小事包在他身上,但需要请客打点,要求田某提供一些活动经费。田某先后5次给杨某20000万元现金,但两个月过去了事情没有进展,田某感觉上当了便报了警。
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红星刑警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杨某实施抓捕。3月30日,民警将杨某在家中成功抓获。
经讯问,杨某对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南市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商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