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韩元信,通讯员王东岭、师文君)刘某某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其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甘心替父亲“顶包”,公安民警“火眼金睛”,对真正的肇事者绳之以法。
7月27日21时34分,围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路天宝商厦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现场有一辆轿车及倒地的一辆自行车,地上还躺着一个人。肇事司机将一中年妇女撞伤后,肇事者弃车仓惶而逃。中年妇女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调取沿途监控录像,接着展开周围群众和沿街门店的走访工作。
22时,一名30岁左右自称是刘某的人向警方投案自首,他说自己是肇事逃逸的那个人。在接受民警的询问时,刘某的案情交代漏洞百出,警方据此判断,刘某可能是一个“顶包者”。细心的民警通过与现场录像比对,发现这个小伙子与肇事司机身形等都不相似。办案人员对小伙子耐心讲解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翌日上午8点,小伙子承认肇事司机是自己的父亲刘某某。刘某某归案后,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