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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将评选“最佳消费维权人物”

A-A+2015年1月13日10:05和合承德网评论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袁雪梅,通讯员刘毅强 、芦亮)1月8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我市将评选2014年度“最佳消费维权人物”和“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以纪念中消协成立30周年。

  据了解,本次争创“双佳”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涵盖与消费维权工作有关的行政部门、新闻媒体、司法部门、行业协会、商业企业等单位(或单位所属部门)及个人。

  “最佳消费维权人物”参选条件包括热爱消费维权工作,维权意志坚定,能够主动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人或自身的合法权益;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维护社会公德;消费维权事迹突出,案例典型,能触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教育指导意义等。“最佳消费维权工作单位”参选条件包含单位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部门或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等事务;单位未发生重大消费侵权及其它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商业企业在当地经营规模较大,社会信誉度高等等。

  本次评选活动从2014年12月10日持续到2015年3月15日。即日起,各县、区消协总结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整理活动成果,报送相关材料,推荐省、市级“双佳”单位、个人。

  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按照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对各县、区消协推荐的省级“双佳”进行评选并将名单上报省消协,同时对各县、区消协上报的市级“双佳”进行评选。此次活动,是要用“双佳”的评选在社会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肩负起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遵纪守法、诚信友善等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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