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黄永力,通讯员霍文凯、李强)记者从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从10月28日起,伴随着违法处理系统平台升级,全市开始试行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销分时刷本人身份证并进行指纹录入等举措,为此,驾驶人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不仅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还要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
据了解,我市或将在11月初开始正式推行这一举措。此前省内石家庄、唐山两地的交警相关平台已经升级完毕,目前正在进行试点。
我市交管部门此前已经进行了相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包括指纹仪、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和高清拍照仪等,还专门对办理交通违法销分的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目前,驾驶人在我市八县三区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会要求驾驶人尽量使用二代身份证,通过读写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在与驾驶证上的信息确认相同后,再用违法平台处理违法业务。但是,一旦正式推行,则驾驶人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
据介绍,与之前相比,驾驶人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系统对驾驶人身份审核更加严格,通过读取本人身份证件可以有效地保证驾驶人信息准确无误,使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以前驾驶人带着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了,现在驾驶人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以前驾驶人现场签名确认就行,现在需现场录入指纹确认。
为此,交警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广大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除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外,一定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免影响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