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娄丽双,通讯员刘馨阳)宽城一男子叶磊(化名)因天冷在路边烤火,火势蔓延后没有扑救便离开,酿成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亩左右,多种树木受灾。最终,叶磊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10月17日晚7时许,叶磊驾驶一辆摩托车经过宽城大地乡一村庄时,因骑车手冷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沟里的树叶点着烤火,后火势蔓延,但叶磊并没有采取任何扑救措施便骑摩托车离开。直到当晚9时许,村民发现着火后,才组织人员将火扑灭。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经勘查后,被告人叶磊放火过火面积1亩左右,过火果木有杨树、栗树、核桃树、枣树等,其根部及以上不同程度被烧。后经鉴定,被烧毁核桃树已经死亡,合计产量损失195kg;被烧毁杨树合计木材蓄积量为2.476m3;被烧毁板栗幼树18株;被烧毁山杏1株, 2015 年预估株产 2.8千克,恢复产量至少需要3年,上述财产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15305元。
日前,案件经宽城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磊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决被告人叶磊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