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娄丽双,通讯员刘馨阳)11月17日,记者在宽城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男子徐新(化名)因私藏炸药采矿石,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10月18日,徐新在外地人“小华”(真实身份不详)手中购买八包半炸药,二十枚导爆管,后将其藏匿于宽城铧尖乡某村金坑口一废弃的洞穴内。10月22 日晚,被告人徐新使用了半包炸药和三枚导爆管雷管用于开采金矿石。10月23日22时许,宽城警方依法对该金坑口检查时,发现其金坑口正在作业,后民警依法对该金坑口进行搜查,发现其金坑口第二道巷道一废弃的洞穴内存有疑似炸药物品共计八包(每包20管、每包重3公斤)、疑似导爆管雷管十六枚。
日前,本案经宽城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新非法储存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告人徐新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徐新犯罪的动机、情节、后果及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徐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已扣押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宽城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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