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娄丽双,通讯员刘馨阳)日前,宽城男子袁立(化名)醉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变道时冲向人群致多人受伤,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获刑罚。
11月9日傍晚,袁立醉酒后驾驶黑色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宽城镇下坎子村路行驶,当行驶至下坎子村路段时,突然变道驶入道路右侧人群中,周边人群躲闪不及,造成李某、贺某、王某、莫某等多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袁立血液酒精含量为204.5mg/100ml,认定袁立负事故全部责任。
日前,本案经宽城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判决被告人袁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