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路
对流动摊位监管应“内外兼管”
河北华川律师事务所吴海江律师表示,流动摊点卫生监管反映了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管理上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监督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卫生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书面说明或相关法律文书来委托城管部门对流动摊点的卫生问题进行监管,城管部门也应该积极主动地跟卫生部门加强协调,合力保证市民的饮食安全。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定期对小吃摊做卫生等一系列监督检查,每一名市民也可以随时进行监督举报。我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因食用不健康食品发生食物中毒后,要及时取证,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食品安全卫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相关部门在加强流动小吃摊位的外部监管的同时,是否应该做好食品卫生质量的“内部”监督,让这些小吃摊在方便市民的同时,真正做到“放心买卖”?本报也将对此问题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