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政府“很困惑”,不知道该怎样操作
带着李玉梅的疑问,记者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波罗诺乡政府,乡政法委书记王国勇对此事给予解释。他说,按照132号文件《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被征占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款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的规定,“李玉梅的四荒地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严格说不属于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户,属于‘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按照这个界定,她家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款的80%,补偿款应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但同时,针对李玉梅的要求,王国勇亦表示,“我们现在也很困惑,不给承包农民,农民告状;给了承包农民,全村其他村民上访。不知道该怎样操作。”
为此,丰宁县政府法制办在去年十八大前向河北省政府法制办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请求省政府法制办给出明确的规定解释,但至今没有回复。“因为这不只是涉及一家的事情,它牵涉很多村户。我们希望弄清楚,该补给谁就补给谁,一分钱也不会少。”王国勇说。
如今,相关各方都在翘首以待河北省政府法制办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