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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提高外地机动车转入门槛标准

A-A+2014年2月28日10:26和合承德网评论

  日前,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加强了对外地机动车转入的“户口”管理,对不达标的机动车一律不予转入、转出及过户。

  具体举措包括:对外地转入我市的机动车,2014年未达到“国Ⅴ”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对黄标车转出目的地为河北省内其他地市的,一律不予办理;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

  据市车管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外地转入我市的机动车,此前(2013年), 车管单位掌握的标准是达到“国Ⅳ”排放标准,否则不予受理,今年起,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2013]23号)和《河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办字[2013]119号)的要求及《承德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承市政办字[2013]208号)的规定,承德市提高了外地机动车准入标准,要求必须达到“国Ⅴ”才能落户承德。

  此次,车管单位同时加强了对黄标车的登记管理。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2013年—2015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44261辆。这一措施的出台意味着黄标车在河北境内已不能自由“流通”,黄标车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

  据悉,以上这些措施在车管单位已经开始全面执行。车管所工作人员提醒有车一族或有买车意向的市民,一定要注意“新规”中的变化,以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给自己带来不便和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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