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王玉文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职务;
孙景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张金旭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战洪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职务;
关志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白剑平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敬达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朝旭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金亭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义昌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卫兵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孟凡玲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孙兰芬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缴健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超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郁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勇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俊杰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国兴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宫建杰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刚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