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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协发布国庆消费警示

A-A+2014年9月17日15:22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太原9月16日专电(记者叶健)国庆小长假即将临近,山西省消协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国庆出游期间“四注意”,避免消费纠纷。

  “根据往年经验,与旅行社很容易发生纠纷,因此要特别注意挑选旅行社。”山西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切记不要被价格牵着走。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要注意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及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还可以拒签。凡遇有歧义或含糊其辞的内容,必要时应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山西省消协特意提醒要注意防备广告陷阱。一些旅游公司在广告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的广告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里边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

  此外,还要注意保存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发生纠纷时以便为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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