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眼失明
想找份工作证明自己都没机会
衡水景县的王明(化名)是一名单眼视障人士,他告诉记者,2002年春节,在一次燃放鞭炮时,因为不小心,他的右眼被炸伤,并最终造成右眼失明。“刚刚受伤时,确实视力受到影响有些不便,倒水倒酒时出现偏差,上下楼也有误差。”他说,经过多半年的恢复与适应,现在除了视角稍微小了一点,向右摆头的幅度比正常人稍微大点,其他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了。
然而,一次找工作的经历让王明感到了压力。他告诉记者,那次和朋友一起去天津找工作,在登记完身份证信息后,面试领导问他眼睛怎么回事,他如实回答后,得到的答复是“不好意思,你这种情况我们不能录用”。“我可以先免费干,您觉得我合适再谈工资的事。”王明做了许多努力,最终还是被婉拒。“难道一只眼睛就比两只眼睛差么?我们连证明自己的机会都没有。”王明觉得自己成了“另类人”。
无奈之下,王明只能去条件恶劣且收入少的工程队干力气活,一个老板的活干完了,再找下一个老板,一直在这样的“杂牌军”队伍的夹缝中生存。
申请正常驾照被刷
申请残疾人驾照遭拒
李伟(化名)的不幸遭遇跟王明相似,因燃放鞭炮导致左眼失明,但右眼的视力很好。他经营食品批发,经常给人家送货。“前几年还好些,偷偷开车送货。”李伟说,由于不符合驾照考试的相关规定,他一直没有驾驶证,所以想考个车本。3年前,李伟找了个“托”,花了点钱报上了名。“提心吊胆地学车,最后还是被发现了,毫无悬念地把我刷了下来。”
“既然不能拿正常人的驾驶证,申请残疾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总可以吧?”李伟想,而当地残联却告诉他:“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不能办理残疾人证!”最终,李伟也没能拿到驾驶证。“至少让我们有个考试的机会吧!”他无奈地说,他们希望与普通人享有同等的权利。
特殊人群的权利诉求
制度成屏障
“按照河北省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规定,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10日,衡水市残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人群属于残疾人的范畴,但是达不到办理残疾证的标准。
随后,记者从衡水市车管所获悉,按照公安部发布的、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第11条规定:“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障者确实不符合驾照申领条件。工作人员介绍,单眼视障的人在行车过程中由于路况、天气、突发事件等因素会遇到很多不同情况,导致应急反应慢,不仅增加了自身行车的危险,更有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我们既不能办理残疾证,又不能参加正常人的驾照申领考试。”两个部门的说法让李伟们感到困惑,既然权威医学评定标准将单眼视障人群认定为视力正常人群,那么也应与视力正常者一样,有申领驾照的权利。在王明提供的一份名单中记者看到,有200多名全国各地单眼视障人士以及热心关注人士的联合签名,呼吁社会更多地关注他们,摆脱夹缝中的生存环境,“我们相信,当呼吁面拓宽之后会有更多人支持。”
公安部答复委员提案
成夹缝中的“曙光”
据了解,目前我国至少有500万以上的单眼视障人群,对于一眼失明、另一眼视力尚好的人,目前在我国不能定为残疾人。但当单眼人士考取机动车驾照时,又被认定为“残疾”而遭到拒绝,这一对矛盾把单眼盲人挤到了“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的夹缝里。在欧美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都有为允许符合条件的单眼人士颁发驾照的相关法规。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邓小虹提交的《关于准许单眼视障障碍者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提案》,建议公安部重新审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视力条款,设置相应标准,允许单眼视障人士依法申领驾驶执照,让他们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合法驾车权利。在得到的答复中提到:“我部将积极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评估允许该群体驾驶汽车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可行性,研究保障单眼视障障碍者安全驾驶汽车的视力要求。”让李伟们看到了一丝“曙光”。
衡水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出于公共安全考虑,驾照考试必须设定严格的规定,但也要考虑到单眼视障人群驾车的基本权利。公安部的答复不仅使单眼视障人群驾驶汽车成为可能,更是保障这一人群其他权利的开始。“以往社会对单眼视障人群的偏见,通过努力是可以改变的,而且正在改变”。
“请关注一下我们单眼视障人群的生存空间吧,我们处于似残非残的尴尬之中,渴望与普通人享受同等的权利。”近日,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群向本报发来求助呼声。属于残疾人,却无法办理残疾证;想像普通人一样工作、驾考,却又遭受不同等的待遇。
□文/本报记者 杨东
图/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