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袁占林)2013年12月29日晚,冀州一名9岁男孩外出后失踪(1月7日本报A5版曾以《冀州9岁男孩外出找妈妈时失踪》为题报道)。其父母在苦苦寻找一个多月后,于2月6日(正月初七)接到警方发现男孩尸体的消息。警方表示,尸体被发现时已经腐败,但体表没有明显外伤痕迹。
“被挖走器官”纯属谣传
春节期间,有冀州读者向本报反应,失踪9岁男孩的尸体被找到,一时间谣言四起,说是被挖走了眼睛、肾脏等器官。
对此,冀州警方明确表示,男孩的尸体是在离家10公里外的滨湖新区魏屯镇于庄村村南一条水沟内找到的,发现时尸体已经腐败,但经检查,体表无明显外伤痕迹,不存在被挖走任何器官的情况。大家应该看顾好孩子,但希望不要信谣、传谣,不要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家长签字撤消失踪立案
13日,男孩家长表示,孩子失踪当晚,他们便向警方求助,之后恳请警方以失踪人口立案调查。但奔走于派出所、刑警队间数趟,还曾在冀州市公安局长信访接待日前去请求,可警方一直未与立案。1月17日,在设法到衡水市公安局请求之后,冀州警方才予以正式立案。
男孩家长悲痛地说,在找到孩子尸体后,警方随之与他们联系,建议他们撤消立案。他们已经签了字,孩子也已经下葬,但对于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何尸体会在10公里外的水沟中,他们实在想不出原因。
警方尚未回应具体死因
13日,向冀州警方询问是否已经调查出男孩失踪后的情况,死因究竟是他杀、自杀还是意外,相关负责人表示“问一问再给答复”。但直到昨晚发稿时,冀州警方尚未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