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王其壮)2013年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今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7日,衡水市交警支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大队力争今年9月底完成2014年度全市“黄标车”的淘汰治理工作。
圆满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是今年全省公安交管工作11件要事之一。市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务必完成2013年度淘汰治理“黄标车”工作,完善2013年度淘汰“黄标车”档案管理,立即组织人员对已办理注销登记的“黄标车”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对交售给拆解回收企业的车辆,要审查留存相关资料凭证;对灭失车辆要完善相关资料、凭证等手续;对系统注销的、尚未建立注销档案的车辆,要逐一与车主见面告知,讲解政策法规,引导其淘汰,并将“车补政策”6月失效的情况至少提前10天告知车主。
各交警大队作为各地2014年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县市区、管委会的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市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确保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快速推进。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争取主管领导支持,保证按时、按量、保质完成。6月1日起,市交警支队将在《衡水日报》和《支队网页》上对各大队2014年度淘汰治理“黄标车”进度等情况予以“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