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胜忠、副主任韩志刚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中、王云英、王辉、裴保顺、秦立普,秘书长田振东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董晓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廷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志,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