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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男患偷窃癖 入学校偷取廉价小物品

A-A+2014年3月31日08:56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王园园 实习生 彭晓彤)3月26日上午,市某学校的杨同学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说:“最近,我们学校贴了个治安通报,曝光了一名陌生青年混进学生宿舍楼偷窃衣物的行为,提醒大家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原来这是偷窃癖患者常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不为经济利益只为心理舒服。

  26日下午,记者来到杨同学所在的学校,发现在各宿舍楼、食堂等墙上都张贴着从监控录像中截取的小偷照片。

  随后记者走访了附近多所学校,了解到很多学生都有被偷廉价物品的经历。其中某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大二的张同学说:“我以前就丢过鞋子,鞋子是我在地摊上买的,穿很长时间了,说丢就丢了。还有一次宿舍一个女孩洗完裙子,晾在了外面,没超过一个小时,裙子就被人拿走了。这些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27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晓丽心理咨询室宁凌云咨询师,宁凌云咨询师介绍:“偷窃癖一般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的一种反常行为。患者并不以谋取经济利益或供自己使用为目的来偷东西,而是将偷来的东西藏起来或者扔掉,甚至是暗地里退还给物主。患有‘偷窃癖’的人,有的是为了满足某种刺激需求,有的是日常生活中比较自卑,借此来寻找一种‘成就感’。”

  宁凌云咨询师建议:“孩子8至10岁处于模仿阶段,家长要做正确的引导,并且要精心管教。学校也要更加关注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疏导,重视心理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患有‘偷窃癖’的人也要注意自我调节,尽量做其他有意义的事情来分散注意力,努力克制自己。当然,我们如果给予‘偷窃癖’患者适当的谅解,并对其进行正面强化,对他们是有一定帮助的。总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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