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艳霞)5名有盗窃犯罪前科的90后小伙,在出狱后没有改过自新,又干起了老本行,将“发财之道”用在了盗窃老年代步车上。又有5名社会闲散人员见他们疯狂盗窃,借机敛财,作为中间人介绍他人购买盗窃所得的老年代步车,从中挣取差价。6月6日,安次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的盗窃老年代步车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盗窃 销赃 团伙作案分工详细
2013年以来,安次区公安分局接到多起老年人代步车被盗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侦查破获了该案件。后安次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郑某、王某、刘某、许某犯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吴某、滕某、易某、刘某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安次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得知,韩某、郑某、王某、刘某均为社会闲散人员,韩某在一次盗窃老年人代步车后,以3500元的价格将车销赃给了吴某,尝到甜头的韩某又联系郑某、王某、刘某在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霸州市、固安县等地多次实施盗窃老年人代步车案件。
韩某与许某在网吧相识,认识两天后,韩某要许某跟着去固安盗窃,许某欣然应允。
3个月疯狂盗窃17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21日晚至22日凌晨,被告人韩某以撬锁方式,在廊坊市广阳区某家属院窃取观光车一辆,后将该车低价卖给被告人吴某。经鉴定,该车价值19950元。
2013年6月3日晚至4日凌晨,被告人韩某、郑某、王某、刘某、许某五人开车到固安县,在某小区盗窃一辆蓝色吉威牌电动三轮车,窃得一辆浅绿色凯悦牌电动三轮车,在某花园小区窃得一辆浅蓝色振兴牌电动三轮车。上述三辆电动三轮车以低价卖给被告人吴某。2013年3月至6月,这个盗窃团伙以同样的手段疯狂盗窃17起。
综上,被告人韩某盗窃犯罪涉案金额206607元,被告人刘某、王某盗窃犯罪涉案数额152970元,被告人郑某盗窃犯罪涉案数额150032元,被告人许某盗窃犯罪数额42427元,被告人吴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数额105804元,被告人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数额82703元,被告人滕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数额20100元,被告人易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数额20680元,被告人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数额20680元,该10人犯罪数额高达80余万元。
案发后,所盗部分赃物被公安机关追回,已发还失主。
嫌犯获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郑某、王某、刘某、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某、刘某明知是非法获得的赃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并转卖获利;被告人张某、易某、滕某明知是非法获得的赃物,而帮助联系予以转卖,五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韩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被告人郑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许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
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腾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易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刘某判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