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艳霞 记者 李新苓)辽宁省男子闫某本在北京从事摄影工作,在网上接了个活儿来廊坊摄影,可生意没成,还把银行卡丢了。了筹集回京路费,他动了抢劫的歪脑筋,一时糊涂换来了四年的牢狱。
日前,安次区法院对闫某抢劫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闫某交代,他在北京从事个体摄影,从网上揽活。今年3月份,他从网上揽了一项廊坊家居摄影的活,来到廊坊后他发现这个摄影的活有传销性质,他就没敢接。他想既然已经来到廊坊了就在这里再找一个活挣点钱,于是他就没回北京,结果在这期间他把银行卡弄丢了,这时候他身上已经没有多少现金了。
3月15日晚,闫某吃完饭后,在路上捡到一个蓝色的裁纸刀,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想抢一部手机,卖个百八十块钱的就够他回北京了。接下来,在一条胡同里,闫某看到一个女孩拿着手机去了超市。在女孩返回时,闫某用裁纸刀抵住女孩,把手机抢了过来,此外,还有2.5元现金。在逃跑途中,闫某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为729元。
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决如下:被告人闫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