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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中聚餐喝酒起争执好心人被伤

A-A+2014年7月2日10:04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通讯员 李艳霞 记者 李新苓)两个曾经有过不愉快的同村人,在一个朋友家中聚在了一起,却因倒酒问题再次起了争执,这次不仅受伤的是彼此,好心人拉架时也同样挨了一板砖。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经审理查明,刘某与赵某同为安次区调和头乡某村人,俩人先前有过些小过节。5月19日21时许,在市安次区调和头乡某村汪某家门口,被告人刘某与赵某因吃饭时倒酒问题发生口角,赵某打了刘某胸部一下,刘某倒在地上。后刘某、孙某、刘某某、王某一家人与赵某、詹某、汪某某一家人互殴。在互殴的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刘某父子俩用板砖将拉架的李某面部打伤,被告人刘某用板砖将赵某脑袋打伤。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害人赵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6月24日,被告人刘某某、刘某赔偿被害人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100元,赔偿赵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000元。二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该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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