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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三河不孝子逃避赡养假离婚 母亲住村委会

A-A+2013年10月13日09:10长城网评论

  长城网廊坊10月12日电(吴宏伟 罗铮 张世豪)老有所养是每一个人一生最大追求,而子女是老年人养老最大的依靠。近日,三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长时间居住在村委会得不到赡养的贾某总算得到了安慰。

  贾某育有二子刘大与刘二。2013年8月1日,贾某与二个儿子就赡养问题起诉至三河市人民法院,三河法院判决自2013年8月1日刘大与刘二每月轮流赡养老人,刘大在赡养期间,因其未履行生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赡养义务,贾某只能暂时居住在本村村委会内,无奈之下贾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的当天,迅速对刘大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找到其妻子丁某要求其暂时代为履行刘大的赡养义务,但丁某称在该案审理期间己与刘大协议离婚,丁某没有赡养义务。当法官询问刘大去向时,丁某称其在四川打工,具体地址不详。在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迅速对刘大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找,冻结了其在外地银行的存款6万余元,同时电话通知刘大,要求其及时到庭履行义务。刘大到庭后,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假离婚只是为了逃避赡养义务,并由其妻子丁某为其担保,保证以后每月及时履行赡养义务。日前,贾某己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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