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团伙,专门挑在公司发薪日抢劫,连续作案9起,涉案金额97000余元。近日,安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安次区一公司,员工多为外来人口,在附近村街租住。2011年至2013年3月期间,单身出行、身材弱小的员工频繁被抢。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多选在员工发工资日、环境偏僻处作案,一度造成公司和所在乡镇的治安环境混乱、职工恐慌、群众不敢出行的局面。
经警方侦查,路某某等十二人犯罪团伙对公司员工多名被害人先后分别实施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作案9起。
近日,安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路某某等12人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一案。
最终,被告人路某某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40000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数额不等的罚金。
(记者张婷婷通讯员王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