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网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在去年11月发布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明确先自2020年7月起,于河北省开展试点,2020年10月起推广至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试点期2年。

  由于现金具有不记名、不可追踪、交易成本低等特点,为非法跨境资金流动、部分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际。如湖南岳阳市审计局网站一篇发布于2016年10月的文章显示,在审计中发现,某乡镇的现金管理比较混乱,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固定资产购置款、招待费等共计2239万的现象,有的甚至几十万元的工程款也采取现金支付。现金的去向难以控制,也为提供商品及服务企业偷逃部分税金创造了条件,且难免出现挪用公款的情况。

  央行表示,出台这一文件是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降低社会现金流通总成本并防控风险。

  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合理的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目前设定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起点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央行表示,起点的设定均经过充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各地起点之上业务笔数、金额在现金存取业务中的占比大致相当,体现了全局统筹与各地实际相结合。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与反洗钱报告起点功能不同,可互为补充,前者金额更高,既能起到强化管理的作用,也不会给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大的报送负担。

  河北金融学院副教授董月超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提醒,还要警惕试验期内企业造假和异地取现行为,比如公司总部在浙江,但在其他试点区域外有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利用后者提款。

  大额现金管理对社会公众有什么影响?央行称,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求的社会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