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