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保定市委批准,保定市纪委监委对白沟新城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周爱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爱民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分管领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爱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保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爱民开除党籍处分;由保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周爱民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