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为58名农民工追回了70余万元的拖欠工资,温暖了人心,守住了公心。

  11月15日,屈某等26名保定籍农民工来到法院,因为拿不到工资而要求起诉位于康保县建设东街的某工地。康保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在受理该起案件后,认真听取分析农民工的诉求,并在当日找到工地建筑商了解情况,向其讲解了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天,康保法院邀请住建部门联合参与化解纠纷,诉前法官和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的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给付工资协议。11月16日,农民工派选代表专程来康保法院对帮助讨要工资的诉前调解团队表示感谢,拿到了工资的农民工们兴高采烈的踏上了返乡的路程。

  11月28日,贾某等32名农民工先后到康保法院和县信访局,反映包工头江某不按最初承诺的工资标准结算工资且逃避不知去向。随即康保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牵头联合劳动部门、住建部门到农民工所在工地的项目部了解情况,在得知江某在发包方处还有工程款未结算的情况下,康保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积极与发包方协调沟通,同时对江某说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重后果,最终江某按最初承诺的工资标准当场为32名农民工结算了工资。

  至此,康保县两起农民工追讨工资纠纷圆满解决,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康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