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定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消息,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一、保定市统计局副局长刘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财物的问题。2020年4月,疫情防控期间,刘兢受其同学南某请托,为某公司协调购买熔喷布事宜。期间,南某收受该公司好处费5.3万元,刘兢分得1.3万元,并两次接受该公司宴请。2020年12月,刘兢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二、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贾彦彬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贾彦彬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公司介绍代理业务,多次违规收受该公司礼品。2020年11月,贾彦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中队长齐志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7月,齐志红带队到唐县北罗镇开展农药、兽药、化肥等工作检查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0年10月,齐志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莲池区杨庄乡中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永辉违规操办孙女百日宴问题。2020年10月27日,张永辉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违规操办孙女百日宴,并收受村民礼金。2020年12月,张永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取的礼金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