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国所有景区票价对教师半价优惠的建议”,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在《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246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中表示,现阶段,实现全国所有景区对教师半价优惠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答复》称,此前各地积极探索,山东、安徽等多地及很多景区已制定针对教师等特定人群的门票减免政策,有些景区还设置了教师“绿色通道”和“专用窗口”等。
但现阶段,景区门票减免人群范围施行属地化管理,各地社会经济水平存在差异,景区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承担的功能不尽相同,加之景区经营权归属情况十分复杂,实现全国所有景区对教师半价优惠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记者注意到,此前,全国人大代表、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亚萍就曾提出,建议全国所有景区对教师统一半价优惠,教师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聘任证等有效证件,在景区旅游时可享有相应优惠条件。
而在202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河南省旅游条例》中,明确规定,扩大景区门票免费、半价的范围,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对人民教师实行门票半价。
教育部《答复》称,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政府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好景区降价措施,促进旅游综合消费能级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教育部也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推动相关降价优惠措施更多惠及广大教师,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在立德树人的岗位上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