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警棍等人民警察专用器械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持有和使用的。近日在邯郸火车站,一男子进站安检时,安检员发现其随身携带的手提袋中有一副警用手铐。目前,该男子已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月21日上午,邯郸火车站进站口,安检员在安检时发现,一名男子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有一疑似手铐的物品,随即将该男子拦下询问。男子承认自己带了一副警用手铐,但却没有相应的工作证件。安检员赶紧通报执勤民警请求处置。

  男子叫连某,他称自己多年前在警用装备商店工作,私藏了一副警用手铐。今年1月底,由于家中被盗,他便将手铐带在身上,想协助警方擒贼用。因非法持有警械,连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邯郸站派出所民警提醒,手铐、警棍等器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