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我省自2018年起在全省范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8-2020年,全省三年共改造完成老旧小区6311个,惠及居民141万户。2021年我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继续列入20项民生工程,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57个,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水平,为居民打造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2021年,各地将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根据居民意见确定改造方案。我省将组织开展优秀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评选活动,推动设计师、建筑师进社区,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提升改造方案设计水平。

  各地将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制定水、电、气、热、通信、邮政、安防、消防、体育健身等配套设施和养老、托育、助餐、便民市场等公共设施专项改造计划。专项改造计划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

  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基础上,今年我省重点做好六方面改造:

  01

  整治架空线路,对架空线路进行迁改入地(捆扎),消除弱电“蜘蛛网”;对老旧小区进行电力扩容,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因地制宜给小房引入电源,消除电力“空中飞线”。

  02

  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在小区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重点部位安装前端智能感知设备,推动建设智慧安防小区;推进停车场(库)建设,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03

  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场地建设,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完善养老、托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打造5-15分钟生活圈,推动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每市建成不少于10个完整居住社区。

  04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雨污分流改造,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强化小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老旧二次管网,提升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水平。

  05

  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建立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机制,开展加装电梯试点,探索通过“公交电梯”、加层出售、扩建低楼层住宅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资金缺口问题。

  06

  为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我省将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改造内容全面,“一次改造,全面见效”。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出资参与改造。积极吸引专业机构及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各类公共设施的改造与运营。

  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管理方面,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项目施工统筹,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竣工验收备案制、工程质量负责制,落实建设主体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同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和监督施工、竣工验收等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