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冀传[2003]112号)精神,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各企业事业单位、驻廊部队、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