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十三五”期间,我省计划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5万套。截至2020年7月底,全省已累计新开工近80.3万套安置住房,预计到今年底完成80.5万套,将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从2018年开始,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20项民心工程”,持续保持高位推进。省政府每年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市再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棚改工作排名办法,每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实行省级督导核查员机制,选取业务骨干,派驻各地进行实地督查。

  各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突破土地、资金等客观要素限制,克服解决征收、分配、工程质量等难题,合力完成改造任务,有效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完善了城市功能。

  石家庄市贾村棚改项目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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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棚改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奖励

  2020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石家庄市因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而“榜上有名”,将于今年获得专项资金奖励或倾斜支持。

  石家庄市棚户区原房屋建筑密度较大,受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限制,大部分棚改项目本身无法达到收支平衡,有的甚至无法满足回迁需要,推动困难。

  为解决该问题,石家庄市政府连续出台一系列推动措施。一方面,将原有项目地块自求平衡的单一模式,拓展为项目自平衡和区域平衡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匹配土地达到区域棚改项目征收成本的整体收支平衡。另一方面,对棚户区改造土地收益分享模式按照“最大让利于区”的原则进行了调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腾清土地及匹配地块,享受同等的改造政策,其出让收入由区分享,全部缴入区级国库,扣除上缴国家和省的基金后,由区政府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用于弥补棚改造成的亏损。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李树勇介绍,石家庄市还优化了安置方式,合理疏解人口,将安置补偿方式从原址安置为主调整为鼓励异地安置,通过一系列优厚的异地安置补偿政策来鼓励和引导居民选择异地安置补偿方式。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对改造范围用地小于1公顷的,原地块不再安排建设回迁住宅,腾空土地主要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城市绿地等配套服务设施,补足城市短板,提高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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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征收“一把尺量”,质量“一视同仁”

  征收,是棚改过程中难点之一。邯郸市自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始终把政策性、法制性和原则性融入高度的人文关怀之中,本着“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者得利”的原则,严格执行“入户丈量、评估评审、对接签约、交房验房、安全拆除”五个步骤,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了拆迁平稳有序,不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邯郸市目前已累计建成小区65个,竣工回迁房4万多套,使3万多户居民“撤棚进楼”。

  为保证棚改安置房工程质量,避免出现“歧视”问题,邯郸市坚持棚改项目商品房、安置房“一视同仁”,严格做到“四个统一”:规划设计标准统一,施工质量标准统一,材料选购标准统一,交房验收标准统一。

  邯郸市建设局房地产业处处长胡文革介绍,邯郸市高度重视棚改安置房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以工程质量终身制为核心,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八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各环节监管,力求把安置房建成精品工程。此外,在棚改项目开工后,定期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回迁户代表,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查看施工建材,使百姓随时掌握施工动态,做到心里有底、心里有数。

  “十三五”收官在即,我省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棚改工作推进力度,督促各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让群众早日入住,实现由“陋居”到“宜居”。

  来源:河北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