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沧县公安局对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情况并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

  2020年2月5日14时许,沧县公安局兴济派出所接兴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13时40分许,其在对返乡人员王某进行核查时遭到对方辱骂。接警后,兴济派出所立即出警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日将违法行为人王某传唤至我所接受调查。经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0年1月18日由杭州驾车到达湖北省石首市岳父家居住,1月25日驾车返回兴济镇家中。1月26日、27日兴济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王某核查情况时,王某未如实陈述在湖北省停留居住,自称途径湖北未停留。2月5日兴济镇政府再次对其核查时,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王某拒不配合,故意隐瞒行程并辱骂工作人员。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