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永) 正月的一天22时07分许,一位驾驶轿车经过玉田县城东南的散水头镇十里坨路段的群众在黑暗夜空下发现路面倒着一个少女,慌忙用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几分钟后,接到报警的散水头派出所民警和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迅即赶到现场。待120救护车将受伤少女送入医院后,事故中队中队长陈云龙带领民警王辉、协勤唐洪超立即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提取了旧手机一部,钥匙一串,黄白两色直径五六厘米灯罩碎片6块,现场分析判断,此事故为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车辆应为黄色小波罗轿车。赶到医院访问,医生介绍伤者年仅17岁,脑部及全身多处受损严重,没有语言表达能力,正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
接到报告的大队教导员马桂权连夜与办案民警商讨侦破此案的方略,第二天一大早,办案民警即来到大队122指挥控制中心,调取了前一日22时前30分钟和后30分钟该路口监控设施抓拍的所有通行车辆的拷贝,目不转睛地查看每一辆过往车辆,突然一辆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橘黄色小波罗轿车进入了办案民警的视线,再看其车前挡风玻璃和灯罩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车牌号为冀BXXXXX,驾驶人为一短发少妇。
依车牌号上网查询获知,该车车主为鸦鸿桥镇34岁的女村民王某某。依登记电话打过去,当王某某听说是玉田交警打来的电话,立刻以孩子哭闹为由中断了电话。但她经不住办案民警一次又一次电话催促,最终还是按照办案民警的要求,将车开到附近的一家物流公司院内,办案民警清楚地看到这辆多处受损的小波罗轿车,将提取到的灯罩碎片一比对,与破损处极为吻合。再将抓拍到的车内驾驶人与面前这位驾驶人对照,正好同为一人。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某起初以各种理由搪塞,随着民警步步紧逼,她的心理防线渐渐崩溃,于是如实地供述了她夜间驾车将一步行少女撞到路旁因惧怕法律制裁和巨额经济赔偿而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自此,发生在正月里的一起重大肇逃案经过事故民警16小时的艰苦奋战迅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