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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一小伙酒后持械伤人致当晚落网

A-A+2014年5月1日08:22河北法制网评论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近日,唐山市路南区福乐园小区附近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当晚,犯罪嫌疑人于某被唐山路南警方收入法网。

  4月20日21时许,唐山市路南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在福乐园小区附近有人打架,其中三人躺在地上,血流不止。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发现三人倒在地上,其中一人生命垂危。时间就是生命,民警立即联系120前来救治。经诊断,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案情重大,办案民警马上展开工作。通过现场走访,搜索线索及证据后,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系某单位职工于某,并掌握了于某的相关信息。随后,办案民警制定抓捕计划,兵分两组,一组继续勘查现场搜集证据,一组对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搜寻、排查。经过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将犯罪嫌疑人于某在其住处当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某交代,20日20时许,其与朋友在宿舍喝酒后,在宿舍楼梯口碰到了朋友房某等人。房某等人对之前叫于某喝酒于某未去心怀不满殴打于某。事后,于某又被对方找茬,心中越想越气,便伺机报复。当晚21时,于某得知打他的高某、郑某、季某在某超市附近,便找了一根镐柄直奔该地,当看到高某、郑某和季某坐着聊天时,不由分说将三名男子用力打倒,而后扔下镐柄逃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唐山路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一定要注意克制,不要酗酒,以免发生酒后寻衅滋事,给自己、他人及家人带来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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