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响 通讯员赵丽辉)6月5日,我市正式发布《2013年唐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去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为7.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的天数为106天。
与上年相比,2013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基本持平;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的天数为106天,占总天数的29.0%。
二级天数为106天
按照AQI指数等级划分,去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的天数为106天,占总天数的29.0%;环境空气质量三级的天数为119天,占总天数的32.6%;环境空气质量四级及以上的天数为140天,占总天数的38.4%。
各污染物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0.11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0.069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0.184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0.115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值为2.660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 小时年均浓度值为0.108毫克/立方米。
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陡河、滦河、黎河、淋河、沙河、还乡河等6条主要河流进行常规监测,共设监测断面13个,监测项目30余项。各县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辖区内的河流进行监测,共设监测断面46个。监测结果显示,陡河水库中心和西入口监测断面为Ⅱ类水质,钢厂桥、女织寨、稻地、涧河口断面为Ⅴ类水质;滦河大黑汀水库断面为Ⅱ类水质,滦县大桥和姜各庄断面为Ⅲ类水质;黎河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淋河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沙河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还乡监测结果为Ⅴ类水质;11个县级监测站所监测87%的监测断面达到V类或优于V类水质要求;市区北郊水厂、大洪桥水厂、西郊水厂、龙王庙水厂等4处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全部达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标准。
声环境稳定
去年我市声环境状况与上年相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值和交通环境噪声监测值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数为208个,年监测均值为52.0分贝,达到省考核指标。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为128个,监测均值为65.0分贝,各路段全部达标。全市11个县级监测站监测的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