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正)为解决全市采石场开采造成的大气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按照省政府要求,在我市前段开展采石场环保整治的基础上,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采石场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决定第一批对287家采石场予以彻底关闭取缔。
市政府组织对全市采石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全市所有采石场逐一进行甄别认定,确定了第一批关闭取缔的287家采石场名单。对这287家采石场,要求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于今年9月底前,拆除采石场生产设施和设备、拆除建筑物、清退从业人员,吊销、注销或公告废止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取消工商营业执照中矿产开采、销售和经营资格,停止供应并收缴剩余火工品,停止供电,彻底关闭取缔到位,并分批于今年底和2015年底前完成矿山环境恢复。
对未列入第一批关闭取缔范围的采石场,要求全部停产并于今年底前完成环保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以及今年底前未完成环保整治的采石场,将列入第二批关闭取缔范围。
有关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非法采矿和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山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