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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

A-A+2014年12月1日14:03唐山劳动日报评论

  (记者 卢山 通讯员 海波、李俊杰、刘强)日前,滦县警方吸取他地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惨痛教训,为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全力开展校车安全整治行动。

  行动中,该局民警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自有和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接送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后,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并对校车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停用检查,检查结果记入车辆使用档案。同时,对校车驾驶员逐一进行谈话教育,告知其加强车辆维护,超员运送学生的危害性,确保校车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疏导,该局组织交通民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指挥疏导,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出入学校。

  通过多举措开展整治校车安全行动,滦县警方为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乘车安全又添一层“保护罩”,获得了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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