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星星) 日前,市民孙女士反映,她在一家甜品店办理的充值卡被盗刷,而刷卡者不是别人,就是该店店员。
孙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4月,孙女士在我市一家商场里的甜品店办理了100元充值卡,店方承诺充值100元再赠送10元。因此,办卡时卡内存额为110元。孙女士当天即消费了45元,卡内还剩65元。5月17日,孙女士再次来到该店消费,划完卡后,店员告知孙女士卡内余额已用完。“我当时没有多想,回家后才想起,我两次消费所买的甜品都是一样的,价格也应该都是45元,两次才90元,卡内还应该剩余20元。”孙女士说,她几天后再次来到该甜品店,特意查看了那日所买甜品,确实是45元。于是,孙女士找到店方并要求查看5月17日的消费记录和监控录像。
店方电脑里存储的消费记录显示,孙女士的充值卡在当日12时和15时分别被划走了45元和20元。而监控录像显示,17日12时的那次划卡,是孙女士本人消费所为,而15时的那一次则是该店店员在电脑上进行的操作。“我的卡一直在我钱包里。”孙女士说。
事后,店方向她解释,盗刷客户充值卡的店员已于前几日辞职。由于损失金额数目很小,孙女士也就不再追究。但是她说,因为自己办理的充值卡数额较少,消费次数也少,所以自己能够很快察觉。如果有些顾客办理较大数额的充值卡,可能稍不注意就会吃个哑巴亏。孙女士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给市民提个醒,不要轻易办理各类充值卡。如果已办理,尽量记清每次消费金额及余额,谨防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