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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最新进展 李某某为轮奸案第一施暴者

A-A+2013年8月7日11:12北京晨报评论

  昨日,媒体曝出李双江之子案诸多最新细节,称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某为轮奸案的第一个施暴者、被害人杨某在酒吧兼职驻场等内幕,并表示通过相关渠道证实情况基本属实。对此,李某某家人的法律顾问兰和表示,该报道有人为操控舆论之嫌,可与所谓知情者当面对质,受害人杨某的律师田参军则回应,对该报道内容真伪不做评论。

  李某某为第一施暴者

  据该报道称,李某某案受害人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不定期到涉案酒吧做兼职赚取客人小费。事发当天,李某某等6人来到涉案酒吧,叫了包括杨某在内的两名陪酒小姐。酒后,李某某叫来酒吧领班张某,询问杨某是否出台,张某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后,由她自己决定。

  吃过宵夜后,一行人开车回到李某某家的地下车库,酒吧领班张某自行离开,杨某曾表示要下车,但遭到李某某的殴打。最终一行人来到湖北大厦,进入房间后,李某某等人殴打并强行脱去杨某衣服,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性侵。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张某和一女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检查。经鉴定,杨某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兰和称有人操控舆论

  就报道中提及的各种细节,李某某家人的法律顾问兰和昨日表示,对该报报道不知情,对方在未经多方核实前提下,刊登所谓细节,一味博人眼球,有失妥当,并称可以和所谓知情者公开对质,保留对相关人员控告的权利。

  “所谓相关视频资料和细节披露从何而来,此出处是否有权向媒体公布,该发布是否合法?就像李某某被拘两天,所谓详细案情就被捅到媒体,提前对事实和性质进行舆论认定,是何人所为,有何用意,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一切都必须有个交代。”兰和律师认为,该报道的倾向性明显,刻意刻画李某某的暴力形象,企图做实轮奸事实,明显有人为操控舆论之嫌。

  受害人律师对真伪不评论

  针对报道中提及该案受害人杨某存在在涉案酒吧兼职驻场的身份,记者随后也向杨某的律师田参军进行求证。对方以短信方式回应称:看到某报关于李某某案的最新报道,注意到其关于所报消息来源于知情人士,且经过核实的表述。因本案案情涉密,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本律师不便对该报道的真伪发表评论,但相信该媒体不会像某些人那样,出于一己之私,故意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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