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行业在以前因为它服务的对象是那些有身份、有地位、有经济实力、有文化修养的各界人士。因而有一些区别于其他行业的老规矩。小编是个现代人,而且现在和田玉也走入平常老百姓(603883,股吧)家。时代在发展,有些老规矩啊,真的老了,需要改一改,come on,跟小编一起来吐槽下吧。
一、没有退货的规矩。
在这行凭的是知识和眼力,懂得的人、内行的人才会买,既然懂玉器,买真买假一般说没有退货的规矩。在玉器行,很多玉雕品没有价格标准,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切磋后自愿成交,还有售后的伤残损毁无法有效界定双方责任,因而定了这条老规矩。
吐槽:时代在发展,谁买了东西不满意都得退,现在和田玉已经可以在网上购买了,很多商家也在网上开了网上商城。我们购买后都可以在一定期限 (一般一周)退货。
二、交易忌围观。
玉器老板在与客户交易时,其他人不能再场。之前人这么做可能是存在价格、商品等方面的保密性,特别对内行顾客。
吐槽:小编觉得围观了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围观时不出声、不评价、不参与就可以了,现在买玉要这么保密吗,很多商家都恨不得把宝贝亮给所有人看,一般吸引你们购买。
三、没有诈骗之说。
这条规定是定在是买卖玉器者都是行家,都具备一定的鉴赏眼力,加上玉器的真与假、好与坏和品位等方面又极其复杂,理解和认识、观点和结论都各有不同,有些玉器连卖家都研究不透。这条规定表达的意思是买卖玉器是买卖双方知识领域方面的较量,也许卖家卖漏了,也许买家买假了买错了,只能各自总结经验教训,它与欺诈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吐槽:这条很扯淡,淘宝上那些几百元的“羊脂玉”、“玻璃种翡翠”、“冰种翡翠”不是骗人还能是什么?整个玉器市面上80%的俄料、10%的青海料,可有多少商家都说自已的和田玉是新疆料的?玉器行近几年受到了不少的追捧,所以入这行的人也越来越多了,电视购物里都开始在卖玉了,可想而知其受到的关注度。入行的人多了,有些卖家的水平就高低不同了,为了经济利益就开始有“骗”的动作出来了。
四、不能争买争卖。
如果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买家拿到手中的商品与卖家讨价还价时,而第三者也想看想买,这时不能向买方手中索取,只有在不成交后买家把商品放下以后,第三者才有权再拿到手中审视并与卖家交易。而前者既然已经放弃便无权再进行交易。
吐槽:这是神马逻辑,现在谁还等你慢慢轮着来,都是靠竞争,不“争”卖家哪有钱赚只能,不争买家哪能买到好玉。拍卖是干嘛用的!
五、索赔要实事求是。
如果买家损坏商品必须赔偿,卖方不能为此故意提高商品价格。赔偿金额要按买价的基本行情价格互相友好协商。
吐槽:这条小编就不吐槽了,老规矩说的很中肯,买卖双方都要实事求是的。
六、同行业忌妄评。
如果买方购买某商店的商品以后,其它商店及商家不应该对其真假好坏及价位等进行任何不利于商家的评价。这不但是商业领域的职业道德,更是古玉器业必须懂得的职业道德。
吐槽: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对别人玉器说上几句,贬人家赞自己。这个完全是一个个人素养的问题了,不评价所有别人“在售的商品”,老规矩现在已经被破坏了。
七、严格的保密性。
历史上玉器业在商品、价位、真伪方面以及商家之间的各种信息是相互保密的,即使得到了某些信息也仅是心知肚明,从不扩散或外传,更不能有意贬损对方。
吐槽:如今的市场已经不能这样了,商家之间相互透露对方的信息,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竞争,对消费者也有利。
八、外行的界定。
无论专家、行家高手,还是收藏家、爱好者,凡不与内行打交道、不懂行内的基本行话与行规者都视为外行。凡是不经过市场运作,不进行市场流通和交易者,不但不能掌握识别真伪的本领,而且无法在专业研讨和交流中进行沟通。
吐槽:做玉器的都怕碰到不懂装懂的“外行”了,行家碰到这种人一般都会无视,套用一句俗话:“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对于外行可以教你,不懂装懂的外行就只能让人生厌了。
九、合作互惠共担风险。
商家之间关系较好,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其中一人买到的货物,另一方看好,可以进行合股加棒,并共同制定销售价位,商品被售出以后双方各得成本与利润的50%。无论商品真伪或滞销,其责任双方承担,也不能单方面毁约。
吐槽:合作其实就是一种信任的体现,共担风险很多人都做不到了吧。
十、看重良好的口碑。
玉器行业十分重视口碑,如果某商家讲信用,为人正派,办事公正,有知识有眼力,被视为人缘好,行内均愿与其打交道。如果为人不好,终归会在行内被逐渐疏远冷落,不但知识眼力得不到提高,而且与其做生意的人也将越来越少。
吐槽:其实做什么生意要想成功最终都会是“口碑”来决定的,玉器行更是一个很重视“口碑”的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