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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民团购后被要求限时消费

A-A+2014年10月22日10:10张家口新闻网评论

  消费者团购后被要求限时消费

  “12315”表示:商家虚假宣传属欺诈行为

  张家口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李女士在网上团购了一张香辣虾4人套餐优惠券,当她致电商家预约就餐时,却被商家告知团购券只能在17时用,其余时间不接待。网上明确告知用餐时间为9:30—21:00,但商家却设置消费门槛为难消费者,这让李女士气愤不已。对此,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商家做法为虚假宣传,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当日,李女士在网上看到了香辣虾4人套餐,该4人套餐原价为245元,团购优惠价为125元。“团购前,我在网页上仔细阅读了团购须知,须知中明确,这家店的优惠券使用时间为9:30—21:00,有效使用期到11月17日,而且明确了周末、法定假日通用。我一看比较满意,就团购了,并在网上完成了支付。”付款后,李女士致电商家提前订18时30分的位子。却不想,店主说团购优惠券只能在17时使用,其余时间不接待,也不能预约位子。“17时,大家都还没下班,怎么可能去吃饭?当我表示质疑时,店主竟说,‘如果你在其他时间来就餐,我建议你申请退款,直接来店里正价消费就行,我会给你预留位子’。”李女士强调,团购须知上明确表示使用时间可持续到21时,对方却说:“团购网上写错了,团购优惠券的使用时间店里说了算。团购又挣不了你们几个钱,我没空和你说了。”之后便挂断电话。

  作为消费者,李女士十分不满意这家商家的做法:“购买须知写得很清楚,商家却自己设置了消费门槛,让消费者感觉是商家是因为利润少找理由拒绝履约。如果觉得利润少,可以不参加‘美团’啊,既然参加了‘美团’活动,就应该履行合约。赚了人气但不履行服务,这简直是欺骗消费者。我们本来是打算享受美食的,没想到饭没吃成却生了一肚子气。”

  记者按照李女士的提示,在网上点开了这家商家的网页,发现团购须知与李女士描述相符。记者致电该商家询问团购优惠券的使用方式时,对方也同样表示只能在17时使用。究竟是团购网写错了?还是商家说了算?就此,记者致电团购网全国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该问题可能是由于商家变更时间未及时与网上进行沟通、更改,也有可能是商家确实未遵守购买须知。随后,团购网工作人员和商家进行了核实,确认了当时该商家因为店内顾客较多,未及时接待顾客。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无论是网站出错还是商家时间变更,都不是拒绝服务消费者的理由,团购消费者有权享有与正常消费一样的待遇。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后,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维权。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商家的做法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王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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