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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男子开车送友“跑路” 获刑管两年

A-A+2015年3月30日10:16张家口新闻网评论

  张家口新闻网讯 明知朋友将人捅伤致死,还开车将其送走。日前,因为提供车辆帮犯罪嫌疑人逃匿,狄某某被崇礼法院以窝藏罪判处管制二年。

  2012年10月16日21时许,王某某(另立案处理)酒后驾车行至崇礼县西湾子镇十字街路口时,与驾车行驶的田某某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王某某用刀将田某某的同行人员黄某某捅伤,后黄某某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王某某给其朋友狄某某打电话,表示想在其家中留宿一夜。狄某某称家中有小孩,不方便,王某某便让狄某某开车将其送到张家口。在路上,有人不断给王某某打电话,狄某某也知道了王某某捅了人的情况。次日凌晨,狄某某开车将王某某送到市内一洗浴中心,王某某在洗浴中心很快便被公安民警抓获,狄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4年9月23日,崇礼检方指控狄某某犯窝藏、包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狄某某在明知王某某捅伤人的情况下,仍为王某某提供车辆,帮助犯罪分子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其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具有从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王浩 史少兵 裴治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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