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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起保定市区112个销售点开售烟花爆竹

A-A+2015年2月13日10:31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河北网保定2月12日电 保定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透露,从腊月二十五(2月13日)起,各销售点将陆续出摊,市民可到摊点购买烟花爆竹。

  据介绍,今年,包括北市区、新市区、南市区在内的主城区内外共设有112个销售点,比去年少了8个。其中,新市区主城区内19个,主城区外24个;南市区31个;北市区主城区内14个,主城区外24个。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各零售点须悬挂印有如“保定市烟花爆竹指定销售点(××号)”字样的条幅;必须配备消防桶和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用于照明的临时电路必须全部包裹绝缘管,严禁私拉乱扯;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零售点要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地点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车站、城市主干道、主通道及交通枢纽等重要区域,道路、通讯设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地下商店和住宅小区居民楼内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零售点连片、集市销售或变相形成市场;不得随意沿街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

  依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危险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上市的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都会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等级,其中C、D两个等级的烟花爆竹是在市场上销售的,百姓可放心购买。

  此外,市民在临时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时,要注意烟花爆竹的外包装是否整齐,印刷字迹是否清晰,认准印有“保定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字样的防伪标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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